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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3:52:15  浏览:955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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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内地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2〕6号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内地高等学校对西藏教育支持力度的部署,我部决定,由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高校从2003年起至2007年在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中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以改善当地在职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培养西藏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西藏培养高层次高水平的干部,是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积极做好援藏研究生招生培养各环节的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原则上招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在藏工作2年(含)以上、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在职干部。考生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区内有关部门按报考/录取3∶1比例推荐。
  
三、此项援藏计划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中,由我部单列招生计划;入学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单考名额由我部专项追加。
  
四、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考场组织工作,指定考生报名地点和考场。8所高校及时将招生简章寄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试院负责组织报名、安排考场、接收招生高校寄送的试题、组织考试,以及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试卷寄回各招生高校等考务工作。
  
五、8所高校对初试中的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等部分考试科目试行联合命题,辅导和命题工作由各校轮流承担。其他业务课由各校分别命题,可指定备考复习资料。参加复试的最低要求、复试方式及内容由各校自定。
  
六、录取工作按照保证基本入学质量、适当照顾的原则由高校负责。被录取的考生均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西藏工作。
  
援藏研究生招生任务的完成,需要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不断交流经验,逐步完善招生办法。

附件:
  
内地高校招收西藏在职干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务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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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2]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我委组织编制了《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科学安排政府投资,合理引导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确保顺利实现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
附: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2tz/W020120806519571547020.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陈 希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雒树刚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部长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尹蔚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姜伟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韩长赋  农业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蔡 武  文化部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支树平  质检总局局长
      蔡赴朝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
      马建堂  统计局局长
      赵树丛  林业局局长
      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马兴瑞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兼国防科工局局长
      张建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外专局局长
      陆东福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铁路局局长
      陈 豪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胡怀邦  开发银行董事长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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